2004年2月4日 ·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,根据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十日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有关规定,为养护和合理利用共同关心的海洋生物资源,维护海上正常作业秩序,加强和发展渔业领域的相互合作,经友好协商,达成协议如下:
2000年11月20日 · 一、缔约双方为便于实施本协定,设立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(以下称“渔委会”)。 渔委会由缔约双方各自任命的一名代表和若干名委员组成,必要时可设立专家组。
2001年,两国签订的《中韩渔业协定》,其中划定了“暂定措施水域”,由双方采取共同的养护和管理措施。对违反规定者,双方按各自的国内法处理本国渔船。
2017年12月15日 · 2、中韩渔业协定. (中韩协定水域示意图↑) 一、中韩渔业协定制定过程. 1982年12月10日,按照《联合国海洋法公约》的有关规定,中国和韩国两国在相向海域尚未完成专属经济区划界前,就渔业问题作出的一种非正式划界的临时性安排。
中韩两国在睦邻友好指导思想下达成的、专属经济区划界完成前的临时性国家间渔业安排的双边渔业协定。 英文名称 Agreement between the Government of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 and the Government of Republic of Korea for Fisheries
《中韩渔业协定》(以下简称《协定》)是中韩两国在未实现海域划界的情况下,就两国渔业问题做出的临时性和过渡性安排,为中韩两国间的渔业合作发挥了重要作用.通过整理20年来1《协定》的执行情况,发现《协定》执行中存在不容忽视的问题,如韩国持续缩减中国 ...
2023年10月10日 · 《中韩渔业协定》于2000年8月3日签署,2001年6月30日生效。《协定》是继《中日渔业协定》后中国签订的第二个政府间渔业协定,是在中韩两国尚未实现海域划界的情况下,就两国渔业问题做出的临时性安排。
29日在北京举行,双方就2017年实施《中韩渔业协定》(以下简称《协定》)有 关问题达成一致。 现将《中韩渔业联合委员会第十六届年会会议纪要》(以下简
2001年 ,两国签订的《 中韩渔业协定 》 [1] ,其中划定了“暂定措施水域”,由双方采取共同的养护和管理措施。对违反规定者,双方按各自的国内法处理本国渔船。
第一条 为了养护和合理利用海洋渔业资源,维护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韩民国政府渔业协定》(以下称《中韩渔业协定》)规定的“暂定措施水域”和“过渡水域”的正常渔业秩序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》等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办法。